方大钢铁集团始终做到诚信经营,依法纳税。集团所属各企业自觉加强管理,规范各项经济活动,依法按时、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收,做合法纳税人,多次获得由江西省国税局、地税局颁发的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资格。
始终秉持“取之于社会,回报于社会”的企业宗旨,方大钢铁所属企业改制重组以来(2010年至2023年)累计上缴税金503.69亿元;其中2023年上缴税金28亿余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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